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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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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平顶山市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根据该《方案》,我市将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采取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加强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等多项针对性措施持续提高空气质量,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方案》提出,我市近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目标是: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6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103微克/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不低于219天;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68微克/立方米,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按照《方案》部署,我市将通过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任务,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和重型柴油车综合整治,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防治,突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监控监测体系,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今冬采暖季到来之前,我市将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建设任务,使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以上,并完成“双替代”供暖3.5万户。我市还将健全县、乡、村三级配送机制,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并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

我市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对重点行业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并限期完成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非电行业超低排放试点。同时,我市还将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严肃查处整治“散乱污”和超标排放企业、劣质散煤使用、非法加油站点、不达标排放重型柴油货车、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强化扬尘污染防控方面,我市将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督检查。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我市将进一步细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同应急级别停产限产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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