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事”,
该管就得管
昨天上午,陕西渭南虐童案宣判:继母孙小倩被判16年。2017年,7岁男童鹏鹏遭继母虐待,致脑颅损伤,至今处于植物人状态。据警方调查,鹏鹏疑遭继母长期虐待。庭审中,公诉人举证,多个邻居听到打骂孩子的声音和小孩哭声。一位证人称次数太多都记不清了,女的打骂声比男的多。
微评:继母固然可恨,可是多个邻居听到大人打骂孩子,而且次数多到记不清,就没一个人前去制止甚至报警?也许有人制止过,或不了了之。也许你会问:大人打小孩,邻居报警,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好吧!让我们换个场景。假如你在大街上看到陌生人打小孩,并且确认双方无亲子关系,你会不会制止,制止无果会不会报警?问题就出在这儿:父母打小孩是家事,外人就甭多管闲事了。这种思维在我们脑袋里简直扎根了。作家老鬼在美国打儿子,不料儿子拨打了911。不一会儿,美帝警察就亲自上门,狠狠教训了老鬼一顿。老鬼经历坎坷,从小是被打着长大的,他把这件事写进书里,就是因为此事对他冲击很大。老鬼的母亲是著名作家杨沫。
前几天,G1402次列车上,有对父女引起了乘客的注意。该男子撩起女儿的衣服,不断抚摸、亲吻,还将手伸进女儿裤子里。这些行为模糊了亲昵与猥亵的边界,若非旁观乘客曝料,此事就会隐匿于家庭“私事”里,因为一旁的孩子妈妈和外婆根本就无动于衷。去年的“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和“重庆医院大厅男子猥亵女童事件”,若非旁观者爆料,恐怕也被视为家事,从而使作案者哥哥和姑父逍遥法外。
当家庭“私事”触犯公法,你就有义务制止或诉诸权力机构。你不是在多管闲事。
飞机上晒脚,
大妈你们过分了
10月28日,南宁飞哈尔滨的南航CZ6317飞机上,俩大妈光脚放到小桌板上。前排乘客提出异议,空姐提出给她们换座位,大妈以跳芭蕾舞脚受伤为由拒绝,还指责前排乘客“太没同情心了,太过分了”。昨天,南航称,正调查此事。
微评:报道说,来了四个空姐,都无法阻止大妈晒脚。这种事儿,让人感觉挺没劲。两个大妈眼里根本就没公共道德嘛!简化成两个字:缺德。
还有个大妈,与这两位遥相呼应。10月27日,北京到哈尔滨的D10次列车,一位大妈买的二等车票,见一等座有位置,不补票就要坐。列车长让她离开,她拿着手机边拍边问,非得让列车长拿出来二等车票不能坐一等座的条文。这位大妈看似维权意识很强,实则以自我为中心,本质是自私。先不说铁路公司应该有类似条文,就是没有,这难道不是明摆着的规则吗?如果二等车票能坐一等座,谁还去买一等座?大家都去捡漏好了。法律谚语固然说: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但是,康德也说过: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所以,大妈,不要让心灵的雾霾挡住你头顶的星空。
(评论: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