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亚男
本报讯 市民王先生昨天向晚报热线反映,他在市区一家公司做兼职,辞职时公司只退了一半押金。
王先生表示,他在市区开源路上一家跑腿公司做兼职,今年3月入职时交了200元押金,公司发了箱子和工装。入职后,他第一个月跑了几十单,后来由于家里有事,好几个月都没再接单,前几天他拿着押金条去公司退钱,结果公司只退了100元。“对方说我没有跑够单,所以扣除我100元,但是入职的时候押金条上明明写的是装备钱。”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王先生的确是他们公司员工,于今年3月份入职。公司有规定,每位员工每月跑单不得低于100单,如果连续3个月达不到,解约并罚款200元,这个规定每位员工入职时都给讲得很明白。王先生入职第一个月只跑了27单,之后几个月一单没跑。虽然他第一个月没有达到标准,公司还是把工资给他结算了。“我们的装备押金是200元,也是花钱买的。公司免费把装备提供给他用来跑单赚钱,但是他拿着我们的装备不做事,对我们来说也是损失,跑单的钱都给他了,箱子、工装、保温袋磨损收100元也不为过。”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卫东区劳动监察保障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该公司不退还押金,王先生可以到卫东区人社局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会核实情况”。
昨天下午6点多,记者收到该公司负责人发来的短信,称已把剩余100元押金退给王先生。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王先生,他表示已收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