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0月19日电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鲁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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