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借钱迟迟不还,被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贷款买房时被银行以“失信”为由拒绝,10月10日,欠款者常某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如数偿还欠款,脱离了“黑名单”。
据法官介绍,2017年,家住鲁山县赵村镇的常某向张某借款2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签订了协议,承诺年底连本带息一并归还。因常某一直不还钱,今年3月,张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常某偿还张某本金2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陈登级立即向常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但常某不予理睬。由于无法与常某取得联系,通过网上查控也没有发现常某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常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近日,常某打算在市区购买房屋,办理贷款手续时被银行方面以“失信”为由拒绝,常某这才知道了欠债不还的严重性,赶紧偿还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