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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诈捐 眼癌女童家属起诉作家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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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指诈捐 眼癌女童家属起诉作家陈岚
对方回应称“并不存在造谣”
 

本报讯 “河南眼癌女童母亲被指诈捐事件”又有新进展。据媒体报道,9月4日,女童母亲杨某已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当天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对此,作家陈岚在微博上公开回应说,自己并不存在造谣,愿意通过法律厘清事实。

今年3月,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张集镇温良村村民王某和其妻杨某,在网络上贴出三岁女儿小凤雅的病情信息和照片,希望获得好心网友的捐助。不过,孩子的家人随后身陷诈捐风波,被指利用孩子的病情募捐,却为孩子消极治疗,网络平台随后暂停筹款。5月4日,小凤雅去世。

据媒体报道,在小凤雅事件中,作家陈岚在其微博上数次发表言论,指责王凤雅家属不积极治疗,有诈捐嫌疑。水滴筹平台筹款记录单据显示,小凤雅家属先后发起两次个人求助,共有2249人次伸出援助之手。5月24日,河南太康县警方经过调查,认定这一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且筹来的钱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水滴筹筹款35689元,通过微信筹款2949元,并将所剩余1301元善款交到了太康县慈善协会。5月27日早上,作家陈岚在微博上回应,表示向小凤雅及网友道歉。

据小凤雅的爷爷王太友以及母亲杨某所请的代理律师施晓俊表示,根据此前陈岚在微博上针对王凤雅一家发表的言论截图,陈岚在刑事上涉嫌诽谤罪;在民事上,涉嫌侵犯名誉权。“决定先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如果涉嫌犯罪,再由法院移交给公安。”

根据施晓俊微博公布的起诉书,原告要求陈岚停止侵权,并在河南的《大河报》、上海的《东方早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被告的实名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声明,并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

施晓俊告诉记者,由于陈岚发布的言论,网友通过短信、电话对王凤雅家人进行语言攻击,王凤雅家人长时间无法出门,导致农田荒废、家里的面包车无法正常运营,损失经测算为8万元;另外,由于精神压力,杨某患上抑郁症,已产生3130元医疗费。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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