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没想一年后发现该案被执行人在另一起案件中成了申请执行人,执行干警抢先将相关钱款冻结,最终使该案终结执行。
据执行干警杨小勇介绍,2015年6月,王某借口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经郭某担保向王某某借款2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一月后还清全部本金,到期后无法偿还的违约金也约定其中。到期后,王某却迟迟不予还钱。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王某某到卫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本金及利息。
2016年9月,该院经审理后判定王某偿还王某某25万元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王某某无奈只得到卫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多次联系王某无果,执行干警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一直未发现王某踪影,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执行干警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以待日后有线索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今年8月,执行干警杨小勇通过执行系统自动关联查控得知,王某在外地法院一起执行案件中成为申请人,且近期即将拿到受偿执行款。为防止其随时转移财产,杨小勇立即安排团队成员奔赴外地,第一时间与王某作为申请人的案件被执行方沟通协调,最终在受偿款项到账前将其抢先冻结,后成功划扣30余万元。8月28日,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