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国家禁毒办获悉,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9月1日开始生效。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加强烈。本次列管的四氢呋喃芬太尼和4-氟异丁酰芬太尼两种芬太尼类物质药效为海洛因的数倍。
据了解,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工作,早在2001年,我国将氯胺酮列入管制。国际社会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目前我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已列管的21种。今年2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等6部委将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的两种前体4-ANPP和NPP列为易制毒化学品予以管制,有力遏制了芬太尼类物质的非法生产。
据了解,2017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制贩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捣毁地下加工厂4个,缴获各类新精神活性物质1178千克。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说,随着国际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新精神活性物质也不断出现新的特点,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境内外不法分子一旦发现某品种被列入管制,在短时间内即研制出新的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邓明表示,目前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Skype等即时聊天工具联系交易,利用地下钱庄或比特币进行资金转移,利用国际邮包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联系交易方式更加多样,走私渠道更加隐蔽。
此外,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除氯胺酮滥用人群外,其他合成大麻素类、甲卡西酮类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也相继在广东、浙江、云南、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娱乐场所发现。(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