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8月25日下午,家住开封市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和家人、朋友到鲁山县尧山大峡谷漂流景区玩耍时发生翻船,女儿身上多处擦伤。赵先生要求景区承担医疗费、退还门票,但对方不同意。
赵先生告诉记者,8月25日,他和家人、朋友一行9人通过网络购票到尧山大峡谷漂流景区漂流。上船后,因一条船侧翻,撞翻了他和女儿等人所乘坐的橡皮船,女儿双膝、胳膊和臀部受伤。赵先生等人中断玩耍,在景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来到尧山镇卫生院,经拍片检查,赵先生女儿表皮擦伤,其他无碍。花钱娱乐却受伤,赵先生要求景区承担医疗费、退还9人门票(门票170元/人),理由是该娱乐项目不安全,且他们下船的地方距离终点不足一半路程。但景区不答应退票,连医疗费也不愿支付。
8月26日下午3时许,记者前往尧山大峡谷漂流景区。在该景区二楼办公室,一女子告诉记者,他们带伤者去医务室进行了处理,愿意承担医疗费,但不退票。
“消费者花钱享受服务却造成伤害,而且因意外终止了活动,景区应该为自己的安全责任买单。”昨天上午,鲁山县148法律服务所律师李万福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李万福说,赵先生提出的退票和承担医疗费要求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