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将通过强化公路水运施工工地监管和路面清扫保洁等措施,加强交通领域的扬尘污染防治。
据介绍,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公路水运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达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由施工工地现场“三员”(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网购化管理员)共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达不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问责。
长距离公路水运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达到周边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或密闭储存、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保洁、施工现场湿法作业等要求后方可动工。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必须覆盖,应采取绿化、铺装或者覆盖防尘布(网)、不间断洒水抑尘等措施。强化渣土车辆监督管理,严禁使用黑渣土车、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土方和建筑垃圾清运。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运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长度200米以上的国省干线公路在建工地要安装扬尘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硬化与干线公路交叉的土路口,开展路肩、边坡、边沟的整治,清理公路两侧垃圾杂物,应做到路肩平整,边坡顺直,边沟顺畅,面平线顺。开展超限超载和车辆遗撒治理,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超载遗撒车辆严管重罚。
做好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清扫保洁,重点加强对绕城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至2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将采取现场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水运工程和农村公路施工工地逐一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工地落实扬尘防治规定情况、渣土车违法运输情况等,对违规施工、渣土车违规运输以及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施工工地和渣土车扬尘污染监管不力的监管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