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大扫除,药箱一并整理,发现不少药品已经过期了,挑出来直接扔进垃圾箱。这样的场景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
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长期以来,家庭过期药品并没有被专门回收和处理,大部分都作为普通生活垃圾直接扔掉,家庭过期药品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
过期药品处置涉及回收、保管、储存、无公害销毁等多个环节,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存在缺乏责任主体,群众回收意识不足,尚未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新华社发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