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归
宁波一民警擅自利用公安信息系统帮人查住址,导致一女子行踪暴露,被前男友上门杀死。据报道,况某与前女友分手后,无法找到对方,遂花2000元找人查其住址,中间人收钱后找到民警詹某,詹某则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到赵某的住址和开房记录。然后,况某持刀上门将前女友杀死。近日,詹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1年3个月,缓刑1年半。
詹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了一个小忙”,却为他人引来杀身之祸。因果之间,一念之下,令人唏嘘和反思。
这无疑是极端个案,涉事民警也未预见其可怕后果。然而,教训和启示就摆在那儿:如果法院是公平和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话,公安机关就处在防卫的第一线。一些民警不仅有依法收集、保存、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力,更有保护这些信息的义务。
在个人信息保护上,相关公职人员必须要树立原则意识。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只要目的和程序不合法不合规,就坚决不能碰。这件事也以血的代价说明,要像守卫机密一样守卫个人信息。尤其是比普通人更容易接触到海量个人信息的公检法等国家职能部门的公务人员,需有“勿以事小而为之”的心态,而不是帮人查询,还自我感觉是在“做好事”。因为看似简单的信息泄露,引发的是一系列不可控的连锁反应,后续危害是无法预判的。
比如本案中,詹某事后供述称,他当时不知实情,对方讲的是“朋友老婆找不到了,很着急,帮忙查一下信息”。因此,这些手握个人信息的“守卫者”,一提到个人信息,更应该在内心升起一种敬畏感,拉起一根警戒线。要时刻保持“碰不得”的底线,而不能有“查一查没什么大不了”的松懈思维。
事实上,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他人家破人亡的案例并不罕见。比如曾经轰动一时的徐玉玉案,我们也会在事后感叹和惋惜。从这些案例来说,敬畏个人信息,就是敬畏生命,一点都不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