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资产管理业务新规4月27日落地。
焦点一:打破刚兑严控风险
虽然新规考虑了市场的承受能力而在过渡期上有所放松,但是严控风险的方向并未改变,明确要求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这也就是说,当资管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关于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新规明确包括“违反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
一旦发生刚性兑付,相关机构要受到惩处。“存款类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要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由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纠正并予以处罚。”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
焦点二:严格规范资管产品投资非标资产
与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相对应,资管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资产如何规范是业界争论的一大焦点。
非标透明度较低,流动性较弱,往往规避宏观调控政策和资本约束等监管要求,有些还投向了限制性领域,影子银行特征明显。
此次新规明确,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应当遵守金融监管部门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并且严格期限匹配。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避免资管业务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防控影子银行风险,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
另外,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新规明确,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焦点三:规范资管产品杠杆水平
“为维护债券、股票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抑制资产价格泡沫,应当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
关于负债杠杆,意见对开放式公募、封闭式公募、分级公募和其他私募资管产品,分别设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负债比例上限,并禁止金融机构以受托管理的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在可以分级的封闭式私募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过2:1。
焦点四:消除多层嵌套限制通道业务
在资管业务迅猛发展过程中,由于行业间监管标准不统一,产品多层嵌套的问题日益凸显,增加了产品复杂程度,抬高了社会融资成本,加剧了市场波动。
对此,新规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同时,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