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市招办5月2日发布信息,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该通知指出,高招志愿是考生与高校的约定,高校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履行志愿约定或录取后不入学,浪费招生计划资源,损害广大考生利益,均属于失信行为。
按照今年高招规定,我省高招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报1至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至9个高校志愿,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至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至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今年,我省对在高招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