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根据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从5月4日0时起,市区取消从去年12月2日起开始征收的1元/车次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去年冬季,我市天然气供应出现缺口,价格明显上涨,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根据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去年12月2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对出租车乘客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元/车次。待天然气市场供需改善,车用天然气价格回落至6.0元/公斤以下且连续30天以上,市区取消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近期我市天然气市场供应充足,从4月1日起,车用天然气价格一直在每公斤5.59元至5.07元之间浮动。截至4月30日,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已连续30天低于6.0元/公斤。根据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4日0时起,市区取消此前征收的1元/车次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