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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场更换了承包人缴年费车主停车被拒

 

□记者 娄刚

本报讯 5月1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平顶山长途汽车站门前停车场办了年度停车卡,使用仅半年,就被拒绝停车,原因和该停车场更换承包人有关。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平顶山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发现除了王女士,还有其他多位车主的情况和王女士类似。王女士向记者出示的一张收费单据显示,她以2000元的费用取得在此停车约一年的资格,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王女士说,今年4月28日,她在自家车上发现一张长途汽车站的通知,要求车主和原停车场承包人联系协商退款事宜,并称“5月1日起,已交停车月费和年费的车辆,我站视为收费无效,概不负责”。第二天,王女士拿着通知来到站上,发现停车场已经更换承包人,新承包人称以前的承包人拿着钱跑了,想继续停车还得重新缴费。王女士和其他车主一起又与站方交涉,工作人员则让他们直接和原承包人交涉。

采访中有几位车主特别气愤,其中一位刘先生说,他4月11日刚缴过年费,还有一位男士说,他是几天前才缴的年费。

随后,记者见到了平顶山长途汽车站办公室一李姓负责人,得知平顶山长途汽车站已于4月底解除了与原承包人的承包关系,且两个月前就告知了对方这一打算。但原承包人依然继续向车主们收取费用且没有交到站上,并在承包关系终止后拿着钱走了,新的承包人没有收到费,自然不“认账”。

记者问:“为何站上两个月前就打算解除与原承包人的承包关系,但之后原承包人还能继续向车主收费?”该负责人说:“这就不清楚了。”不过负责人说,目前事情有所进展,已经联系上原承包人的家人,站上正在努力督促原承包人解决遗留问题,实在不行就走法律渠道。另外,新的承包人也答应让已缴过年费的车主再使用停车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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