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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化增值税改革本月起实施
全市1.2万余户纳税人受益

 

□记者 燕亚男 通讯员 刘明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自5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据市国税局统计显示,三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将惠及全市1.2万余户纳税人。

据市国税局局长李庆煜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项重要减税降负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和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原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部分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留抵税额退税。据测算,仅调整增值税税率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两项措施,今年5月至12月将为我市1.2万余户纳税人减税4.8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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