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书贤
本报讯 “这堵墙堵了我们一年多,如今道路通了,我们的心也顺了!”昨天,申请执行人王某业握住郏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据了解,郏县农民王某业与王某欣系同村前后邻居。2004年,王某业在其父遗留房屋的基础上翻修重建,并居住至今。2016年10月,王某欣也开始翻修房屋,在距离王某业家大门仅三四十厘米处砌了院墙,还在墙内盖房,院墙正好堵在王某业家门前,导致王某业家无法正常出入。村、镇多次调解无效,王某业将王某欣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欣将修建在王某业家门前4米以内的建筑物予以拆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王某欣家做工作,但无效。近日,郏县法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依法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拆除了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