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8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8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