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通讯员 刘印
本报讯 按照农村习俗,男女双方订婚时,男方要送给女方彩礼,如果事后男方主动提出退婚,那么想要回彩礼就有点难了。记者昨天从舞钢市司法局了解到,该市铁山司法所近日调解了一起索要订婚彩礼的纠纷,帮男方要回大部分彩礼。
据舞钢市铁山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10月,铁山街道中曹村青年连某经媒人介绍,与铁山街道韩庄村的姑娘韩某认识。由于连某要外出打工,两人于当月匆忙订婚,连某送给韩某彩礼现金10000元(其中包括买衣服钱2000元)和价值6000元的足金项链一条。
连某外出打工后,只能通过电话与韩某交流感情。在一次通话中,韩某认为连某说话的内容对她有侮辱性,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并在手机上保留了说话内容。此后两人逐渐产生了矛盾,连某认为双方性格不合提出退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随后,连某找到女方家长商量退婚退彩礼一事,女方及女方家长同意退婚但不同意退彩礼。连某又找到媒人协商此事亦无果。无奈之下,连某来到铁山司法所寻求帮助。
铁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对调查走访,得知问题的焦点是女方认为男方的言语对她造成了精神伤害,所以不愿意退还彩礼。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对女方阐明道理,并讲明按照《婚姻法》和《民法通则》规定,订婚时收取的彩礼应如数退还。随后,韩某同意退还6000元及项链;连某同意放弃剩余部分彩礼。一场关于彩礼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