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市民张女士到平顶山银行体育路支行存钱,柜员发现其中有20张百元钞票是假币。这些假币是怎么来的呢?
当天上午11时许,张女士来到平顶山银行体育路支行存钱。柜员吴亚荟验钞时,点钞机连续发出警报声。吴亚荟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手工核验,发现其中20张百元面额钞票疑似假币。她立即邀请柜员王凯洋一同复核。两人对可疑币的纸张、水印、安全线、荧光防伪印记、光变油墨面额数字等防伪特征一一进行仔细甄别,发现冠字号为Z2N2421823的就有19张;纸张硬度和光滑度明显逊于真钞、颜色比真钞略深;右上角的隐形面额数字不明显,转动时看不到面额数字“100”字样;固定人像水印模糊,手感线没有凹凸感;左下角光变油墨只有淡光,并不能产生蓝绿变色。经过判断,两人确认这20张百元钞全是伪造的假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会计主办以点钞机卡钞为由同客户进行沟通后,立刻拨打110,并将情况上报至平顶山银行运营管理部和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5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
据张女士讲述,前段时间,家门口有人骑电动车叫卖大米,称自己的大米成色好并且比超市便宜。张女士赶紧把商贩迎到家中。在支付现金时商贩说:“阿姨,您看我这零钱太多了,您帮我换成整钱吧。”张女士遂为其换了全新百元钞票。商贩又说:“阿姨,我来这儿卖大米,赚点钱想回家结婚呢!我看您这么多新钱,再给我换点吧!”好心的张女士又满足了他的要求。
平顶山银行柜员吴亚荟、王凯洋加盖“假币”戳记后,告知张女士人民银行有关假币收缴的规定和客户的权利义务。民警将假币实物作为证据,与张女士一同回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崔董敏 张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