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统一部署,我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彻底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防治死灰复燃。
据介绍,为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在2017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彻底排查。
按照要求,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乡镇本级能够督促整治取缔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治取缔到位;乡镇本级不能明确整治措施的,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明确辖区整治取缔时间,并定期上报进度。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加强巡查,凡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一律实施环保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