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本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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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4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采取多项措施 强化防治扬尘污染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了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杜绝随意开工、粗暴施工、监管缺失等现象,我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工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扬尘管控。

严格实行施工工地开(复)工审批备案制,从源头管控施工扬尘污染。全市所有工地开(复)工均须经辖区住建部门审批。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措施的有效性把关审核,从严审批,并将审批材料报当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及市住建局备案。

全市所有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在5级(含)以上大风及橙色以上预警管控期间,所有工地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体工程不飘尘、施工地面不起尘。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对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住建部门牵头监管以及施工工地开(复)工审批情况督导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辖区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失职失责以及在开(复)工审批中弄虚作假的,提交纪委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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