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新京报报道,3月30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肃内蒙古“8·05”系列强奸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承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14年杀害11名年轻女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承勇于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先后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共作案11起,其中实施抢劫作案4起,实施抢劫、侮辱尸体作案4起,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2起,实施抢劫、故意杀人、侮辱尸体作案1起,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凶手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受害女性中,最小的年仅8岁。
此案破案跨度长达28年,曾一度被称为“世纪悬案”。直到2016年8月26日,该案才在侦破上取得实质进展。办案民警通过DNA比对筛查,锁定嫌疑目标后,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控制。高承勇被警方抓获后,对其在1988年至2002年间残忍杀害11名女性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披露称,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在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该案。此后因本案跨度时间长,案情重大复杂,需反复核查相关证据,法院依法延长了审理期限。
3月30日上午,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全国和甘肃省、白银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新闻媒体单位记者、群众共计150人旁听了宣判。
高承勇当庭认罪不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承勇无视国法、仇视社会、漠视生命、滥杀无辜,为满足其非法占有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或在实施盗窃犯罪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毁灭罪证,使用暴力手段致多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多次抢劫、抢劫致人死亡;被告人高承勇为灭口以掩盖其罪行,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多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高承勇为满足其奸淫目的,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2名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被告人高承勇为满足其侮辱、玷污尸体的变态心理,对多名女性被害人尸体加以毁损或奸污,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
白银市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高承勇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丧葬费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
宣判后,高承勇当庭表示不上诉。(王博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