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暂时抚养在鲁山县社会福利中心的1名弃婴(儿)的情况公告如下:
王媛媛,女,大约三个月,2017年12月28日被遗弃在鲁山县董周乡孔庄村康庄桥南头东侧。2018年3月9日由鲁山县公安局董周派出所将其移交鲁山县社会福利中心抚养。特征:圆脸、皮肤白皙、右手背有块青色胎记。
以上弃婴(儿)年龄为鲁山县社会福利中心推测所定。望以上弃婴(儿)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60日内前往鲁山县社会福利中心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者,视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地址:鲁山县振兴路与新一路交叉口西600米路北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13837546973
鲁山县社会福利中心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