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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规定遛狗绳长不得超过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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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南拟规定遛狗绳长不得超过1.5米
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警方称需养犬者自觉遵守;各地相关标准不一,网店可“私人定制”
资料图
 

据《新京报》报道,对于城市中常见的、因遛狗而产生的纠纷,山东济南将出手进行规范。

近日,济南警方就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记者注意到,《通告》中拟规定,市民遛狗时绳长不得超过1.5米,引发争议。3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养犬办一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遛狗绳长数据是畜牧部门经过实验后得出的,是“不至于影响他人所应保持的安全距离”。一旦发生纠纷,束犬绳的长度是否符合规定,将成为警方裁决时的判断依据。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均对居民遛狗的行为出台相关规定,但标准并不相同,部分地区仅要求携犬出户时犬只需佩戴束犬绳,部分地区则对束犬绳长度有具体规定。

两年内累计受罚3次

五年内不得养犬

3月2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指出,济南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起草《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7日。

《通告》对个人及单位养犬的范围和携带犬只出户等行为,均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任何个人和单位养犬“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鉴于此,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外,严禁任何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通告》中提出,市民遛狗需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此外还有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1.5米等若干规定。

违反本《通告》或者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依法没收犬只,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公安局养犬办一名负责人指出,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3次以上者,警方将在五年内拒绝为其办理饲养证件,“现在办证都需要本人身份证,一旦有这种处罚记录,就相当于上了黑名单”。被没收的犬只将被送往动物救助机构,符合条件的可被他人收养。

1.5米为实验所得安全距离

警方鼓励居民举报

《通告》中关于居民遛狗使用的束犬绳“不得超过1.5米”的规定,引发舆论关注。部分网友对于这一数字的产生以及能否取得实际效果产生争议。

济南市公安局养犬办一名意见征集负责人告诉记者,1.5米是畜牧部门经过实验后得出的犬只不至于影响他人所应保持的安全距离,“这个距离能够保证遛狗者及时控制狗”。其表示,在实际生活中,这一规定尚需养犬者自觉遵守,“公安机关也没有条件一个一个去量”。此外,一旦养犬者在遛狗过程中因为扰民发生纠纷,其束狗绳是否达到规定长度,将成为警方裁决时的判断依据。上述负责人称,尽管《通告》尚在意见征集阶段,但是“1.5米”的数据“应该是不会改了”。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养犬办获悉,出台文件对市民养犬进行规定,原因为警方受理居民涉犬投诉不断,相关饲养行为缺乏规范。

济南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济南市公安局受理涉犬投诉8431件,居各类举报投诉前列。主要涉及犬叫扰民问题,总数为2831件,占全部犬类投诉的33.6%;遛犬不拴绳问题,总数为2064件,占全部犬类投诉的24.5%。“可见部分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还比较淡薄,违规养犬行为较为多发,没有得到及时查处。”

上述负责人称,在具体执行中,警方将倡导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监督执行,鼓励“共治”。警方会组织人员上街巡查,并加强普法宣传,鼓励居民举报。

■ 追访 购买时可“私人定制” 各地标准不一

通过淘宝网搜索“狗绳”,可发现上百家商户,这些商户售卖的主体产品基本都是宠物犬项圈,价格在数十元左右,而束犬绳则多为配套甚至赠送。买家可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择束犬绳的具体长度。

一名商户介绍,束犬绳的材质多为尼龙编织材料,具备一定的弹性,可以“防爆冲”,即防止宠物犬突然失控。目前市场上售卖的束犬绳长度多在90厘米至140厘米之间。不过,另有商户表示,一些养犬者认为束犬绳过短,“遛狗时会比较累”,因此会提出加长的要求,“一般加到两三米”。面对客户的要求,卖家则可以“私人定制”,对束犬绳进行加长。

记者注意到,各地均对居民遛狗的行为出台相关规定,但标准并不相同。济南市公安局养犬办上述警官介绍,目前对于养犬管理,国家层面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自行制定标准。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但对于束犬绳(链)的长度,未做具体说明。此外,包括辽宁、江西等省的相关规定中,也仅要求居民遛狗时,需要给犬只佩戴束犬绳,但未再有进一步规定。

即便是对束犬绳的长度有具体要求的地区,这一数字也不尽相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广东省的规定则更为细化,《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中要求,“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不满二十公斤的,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1.5米以下的犬绳”。除此之外,安徽省黄山市则要求,“束犬链(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束犬链(带)”。

■声音 提高居民自觉是根本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一名负责养犬管理的警官告诉记者,地方制定的束犬绳标准,主要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即对养犬者的行为进行要求和警示。

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表示,济南市出台类似规定,体现公安部门对涉犬类投诉处理的态度和决心,属于“创立标准”,但是执行难度较高,“不可能随身带着卷尺一条一条去量;即便办证时长度达标,也不能保证居民回去后不做修改”。在其看来,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治理,除了从销售者的角度打击违规“定制”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自觉性,“否则新政会增加一线警务人员的工作强度”。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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