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A股重挫4.05%
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林生斌:依然相信大部分人是善良的
晋两名原副市长受到撤职处分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8年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晋两名原副市长受到撤职处分

 

新华社太原2月9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阳泉市原常务副市长李利生、晋中市原副市长王盛章两人因严重违纪受到撤职处分,一人被降为科员级,一人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经查,阳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给予他人礼金。

李利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利生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经查,晋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盛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不纠正亲属违规获取薪酬。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王盛章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盛章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