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我市各县(市、区)2017年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绩座次已经排定,市攻坚办对高新区、宝丰县、舞钢市等7个县(市、区)共奖励205万元。
据介绍,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在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声、光污染,其产生的烟尘对空气质量也产生了不利影响。据统计,我国已经有764座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我市从2017年开始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对2017年度全市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新区、宝丰县、新华区分别给予35万元奖励,对获得良好等级的舞钢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石龙区、湛河区分别给予2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