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昨天,市公安局发出通告,动员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侵害、危害基层政权建设,操纵破坏选举、侵蚀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街霸”“路霸”等黑恶势力;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争强斗狠等破坏一方秩序的黑恶势力;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我市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