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高铁这样重要的工程中偷工减料,最终也只是内部处理。所以,只有以法律为标准,严厉对待弄虚作假的行为,才能更大程度地杜绝此类行为。
□刘远举
最近,有媒体曝出,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私刻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变造公文和证件,提供虚假资料和发布虚假诚信承诺,骗取南京一重大项目投标资格,“带病”中标7亿多元的建设项目。
这是一个令人诧异的新闻。中铁建工,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铁路建设领域、公共建筑领域,都承建了许多大型的、知名的工程。一家有众多资质、获得众多荣誉的特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招标中出现如此严重、如此低级的造假行为,真可谓匪夷所思。
更令人吃惊的是,在造假过程中,居然搞错了公章。一份落款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证明,公章为“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但早在2011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就已更名为“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从当月18日,就开始启用新公章。或许,伪造的行为是惯例、常态,这种行为才会变得漫不经心,才会出错。
这种惯例不仅发生在中铁建工。去年7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了一份通报。通报称,通车不到一年的沪昆高铁贵州段,“连续发生多起危及行车安全,干扰运输秩序,影响运输效率和效益的质量问题”,“个别隧道存在偷工减料与施工质量问题”。
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也不仅仅存在于建设领域。2018年伊始,多个地方政府忙着对本地的GDP“挤水分”,有的公开挤,有的秘密挤。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核减2016年工业增加值2900亿元,占全区GDP比重约为16%。天津市滨海新区宣布,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从10002亿元核减为6654亿元,核减幅度约为33%。而一年多前,辽宁省政府公开承认2011-2014年GDP有水分,其中2016年GDP虚高23%。
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都会有严重后果。中铁建工承担的都是大型项目。大到国计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小至财产损失,都与工程质量息息相关。如果不能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又如何保证工程质量?至于GDP作假,更是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合理与效率。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为何各地依然存在弄虚作假、“注水”的冲动?
这种弄虚作假行为的广泛存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惩处力度太小。伪造单位公章,涉及《刑法》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沪昆铁路偷工减料的丑闻中,通报的处理意见仅仅是:涉事单位资质降级、停止设计资格、停止投标资格、承担经济损失、信用扣分、单位内部处理责任人。高铁是中国的名片,承载着中国人的安全,但即便如此重要的工程中的偷工减料,最终也是内部处理。
所以,只有以法律为标准,严厉对待弄虚作假的行为,才能更大程度地杜绝此类行为,保障国家政策的高效、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