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丽萍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府食安办、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民宗委、市食药监局开始联合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从事牲畜等屠宰活动;禁止向牲畜和畜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严厉打击不经海关入境、不经检验检疫的走私肉类产品。
若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经营的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民消费者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市政府食安办2291126、市公安局3222300、市民宗委2662517、市畜牧局4968505、市食药监局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