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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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须提前72小时洇透,四面喷淋降尘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改善空气质量,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住建部门采取严格措施防治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各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提前72小时洇透、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拆除作业模式。

通知中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各级住建部门对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负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所有拆迁工地都要严格按照住建及有关部门污染防治的规定制定拆迁方案,上报市住建局审批,由市住建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备案。各级住建部门要对上报的拆迁方案逐一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拆迁条件的,履行审批手续。

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拆迁方案,采取提前72小时洇透,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拆除作业模式,具体如下: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应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采取提前72小时洇透、四面雾炮喷淋降尘、周围喷淋降尘、顶层水幕喷淋降尘拆除作业模式;要边拆迁边清运,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对不能边拆边清的,要在3天内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对确实无法短期内完成清运的,要实行密闭苫盖,并24小时保湿。

各级住建部门要对拆迁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全程监督,对违规拆迁作业的一律叫停,并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处罚。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所有拆迁项目严密监控,对违规拆迁的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及时对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单位、监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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