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2017年,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784起,案件数量同比略降,结案781起,结案率达99%。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从仲裁请求类型来看,这784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补偿金、工资和工伤待遇等方面。案件高发单位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占案件总数的六成以上,集体企业占比较少。
2017年全市各级仲裁部门共计办结各类争议案件781件。在已结案件中,裁决结案449件,调解结案332件。对于以上裁决处理的案件,其中用人单位胜诉134件,劳动者胜诉312件,双方部分胜诉335件。
另外,2017年度全市仲裁部门通过案外调解方式共计解决各类劳动人事纠纷397件,这些案件均没有经过一裁两审程序,使大量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职工、企业以及人民法院的精力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