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科学
本报讯 昨天,市民马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在市区建设路东段一家4S店购买的汽车去年9月出现故障,在维修方案上一直与4S店无法达成一致,让她烦恼不已。
马女士说,2014年12月,她在建设路东段中冀斯巴鲁平顶山店以2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斯巴鲁森林人汽车,质保期是3年或10万公里。去年9月,她发现车辆存在发动机烧机油、异响等问题,此时车辆尚未过质保期。4S店的工作人员用仪器对车辆进行检测后,确定存在问题,并告诉她维修方案是更换零配件。但马女士认为,发动机问题不是小故障,如果仅仅是更换零配件,也许日后会出现更多问题,所以她希望能够整车置换。眼下,由于双方对维修方案的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昨天上午,记者与中冀斯巴鲁平顶山店售后部门姬经理取得联系。姬经理表示,对于马女士车辆出现的问题,他们已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厂家,厂家给出的维修方案是更换中缸。他表示,4S店也只是中间桥梁,最终还得遵循厂家给出的维修方案。之前,其他城市的这款车也出现过发动机烧机油的情况,更换了中缸就好了。如果马女士不认可这种维修方案,坚持整车置换的话,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接线人员孙先生说,马女士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携带相关凭据前往工商部门,他们可以调解。此外,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马女士也可以前往质监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