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近日,一则“鲁山县50万民众拒缴电费”的帖子出现在一些网站和贴吧。昨天上午,记者从国网河南省鲁山县供电公司获悉,该信息纯属谣传。
“我在网上看到的,不知道真假。”读者向记者反映时,还发来了该信息的相关链接。该信息反映的是关于“电业局更换新电表后用户电费几乎翻一番”的问题。记者查询得知,网上还有很多此类信息,但涉及的供电公司不一样,有“荥阳八千民众拒缴电费”“乐山百千群众拒缴电费”“韶关几万民众拒缴电费”等。帖子内容基本相同,相关部门也进行了辟谣,一些传谣者还受到了法律制裁。
“我们没听说有人拒缴电费。”国网河南省鲁山县供电公司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网上的信息全是假的,他们正准备报警,追究造谣者和传谣者的法律责任。
另据记者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