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云南官方收30万元善款,‘冰花男孩’仅得500元”的帖子,再次挑战了中国公众对公益脆弱的信任关系。1月16日,鲁甸县教育局回应称,当地教育局称,如果将所有捐赠全部交付王福满,这种“一夜暴富”的畸形慈善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笔钱将被用于改善更多孩子的生存状况和投入到教育建设中,让这个区域的孩子们都能够实实在在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爱。截至1月17日晚上6点,筹款已超过300万元。
质疑:都是冲着“冰花男孩”捐的
@Miss惜晶晶:关键是别人捐款的时候是冲着“冰花男孩”捐的。
@冷锋观察:感谢冰花男孩的广告!你们的捐款,我们给你们做主了!
@演员蔡明宇:“冰花男孩”:原来我只是个群众演员。
@L-旧时光:钱该给谁就必须给谁。官方如果想转变用途,必须在网上征集捐款者的意见和同意后才可以。
提醒:以后捐款要指定受助人
@JIABAOBEIJIA:这笔钱属于捐赠人没有指定用途的款项?好心人以后注意了,你想帮助谁一定要指定好。
@手工派_木匠:爱心捐款者以后请注明用途和被捐赠者,这是你的权利。
@孙传芳:所以说,要捐款,别犯懒,亲自送到对方手上最安全。
辩护:不给一个孩子是妥当的
@王志安:只要账目公开没有乱花,不给一个孩子其实是妥当的。
@菠萝炒鸡玛西嗖哟:如果捐赠人没有指定受捐者的话,还是平均分配比较好,不患寡而患不均。假如只给了“冰花男孩”一个人,以人性之恶,保不准明天就有人朝他头上浇水。
@哩哩诶:如果捐款真的用到了类似这个孩子的其他孩子身上,也符合捐款人的意愿。
@李正曦Sissi:惠及其他贫困孩子没错,公布善款去向就好。
批评:政府分内事不能动用捐款
@怪咖2tt:投入到教育建设?拜托,教育建设应该是政府投入的。
@歪轧糖:政府的本职为什么要公众买单?
@泽朗列:难道政府没有资金吗?别人是捐给小男孩的,又不是捐给政府的。
呼吁:捐款用途要公开透明
@剃发居士_一池荷叶:官方总有个“为民做主”的病根。
@东山华D:最好能公布30万元的使用明细,方便各位善人跟踪。
@老来街:需要公开透明并且接受监管。
(以上言论来自新浪微博)
捐款用途要符合捐款人的意愿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什么叫“落到实处”?对于一笔捐款来说,当然首先要符合捐款人的意愿。如果捐款人是直接捐给“冰花男孩”的,那么这笔钱就应该给这个男孩和这个男孩的监护人,而不是去讨论给他们合不合理以及中间要插一脚达到更好的分配什么的。捐款人的意愿是第一位的。哪怕这个男孩拿去吃喝玩乐,只要在募款的时候没有说过,我要把这笔捐款用在什么地方,那么怎么用是他的自由,当然你在道德上可以谴责。
如果说捐款人的意愿是捐助“冰花男孩”一样的孩子,是一个不定向的捐助,这个时候我们才能去谈如何分配的问题。这些已经谈得很多了,不外乎公开、透明、专业。如何达到这个目标,谈这些更有意义。(@破破的桥)
不要因为捐了款就高高在上
很多地方官员并不喜欢这样的捐赠,因为捐赠的人、项目太多了,都已经麻木了。他们对捐赠人那种高高在上、洋洋自得的感觉很反感。
那些受捐者也麻木了。他们觉得你们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和表达自己的爱才这么做的,并非真正关爱他们。
捐赠真的改变不了他们什么。你能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吗?那些真正有爱心、关爱落后地区孩子的,请过来支教或者当志愿者吧!别做键盘侠,少在一线城市欺负农民工和农民工的孩子就好了。
别骂政府官员,他们比你们想象的敬业多了,廉政多了。
别骂孩子们不懂感恩,你自己对别人感恩的事又做了多少?付出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内心的宁静。 (@YESORNO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