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因预测我市空气质量近期将出现新一轮重度污染过程,根据上级通知和有关部门研究,我市决定将1月12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响应延后至1月23日12时。如无另行通知,届时预警响应自行解除。
据介绍,根据省环境监控中心、省气象台和PM2.5专家组最新预报结果,预计1月17日至19日,污染物将仍在省内区域间迂回、滞留,特别是黄河以南扩散条件改善不明显,受影响较大,全省空气质量很难出现大范围良好时段。而1月20日至23日上午,高湿静稳天气再现,加之外部污染物传输,我省可能会再次出现新一轮重度污染过程。
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将1月12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响应时间延后至1月23日12时。如无另行通知,届时预警响应自行解除。预警解除后,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响应的通知》(平攻坚办[2018]5号)要求进行污染管控。
橙色预警响应期间,市环境攻坚督查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查严处不响应、假响应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