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有1万余名困难群众享受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医保基金支付4778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困难群众更添了一层保障。
去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出台了我市《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为困难群众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之一的,即可纳入医保扶贫对象。医保扶贫对象在参保缴费、待遇报销标准等方面可以得到更多的优惠和保障。
经过努力,全市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56701人,参保率10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参保率达到97%。15128名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金额4778万元。
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一站式”结算工作。目前已有8家市本级定点医院与48家县(区)级和113家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结算。郏县已经落实了困难群众在县级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我市的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不断推进,全市现有省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为15家。截至去年年底,市本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3019人次,基金支付4317万元。同时,我市第一、第二、第四人民医院,解放军第152中心医院,市中医院5家定点医院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