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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刘兰芳”征文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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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刘兰芳”征文活动启事

 

刘兰芳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曲艺表演艺术家,她德艺双馨,从艺60多年来十多次来到宝丰马街书会,是宝丰马街村的荣誉村民,与宝丰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为庆祝我县刘兰芳艺术馆开馆,充分展示刘兰芳先生文艺事业的成就,展现我县曲艺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的生动局面,由宝丰县委、县政府主办,宝丰县文化广电局承办,宝丰县宝州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协办,面向全社会开展“我与刘兰芳”大型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和要求

征文体裁不限,诗歌、散文、记事、回忆文章、历史资料等均可,生动记录与刘兰芳的难忘经历、与刘兰芳密切交往并留下的美好回忆等。每篇征文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二、征文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3月10日。

三、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方式:标题注明“我与刘兰芳”字样,将作品命名为“文章标题+作者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fwhj2009@163.com)。

邮寄投稿方式:征文请寄宝丰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309号,宝丰县文化广电局办公室收(邮编:467400 联系电话:0375—652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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