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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市近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决定从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响应。

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和PM2.5专家组最新会商及综合分析结果,预计1月12日至17日,包括我市在内的我省多地将出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要求,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从1月12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响应。如无另行通知,预警解除时间为1月17日24时。

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市各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将在全市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和建议信息,提醒公众特别是老、幼等易感人群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并建议公众绿色出行。

重点工业排污企业和行业须严格按照减排清单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钢铁、火电、焦化、石墨、碳素、有色等企业限产,陶瓷、铸造、商砼、选煤等企业停产。橙色预警期间,所有燃煤设施不得擅自启动。

在主城区实施非绿标车、燃油三轮车、柴油轻型货车、渣土车、非道路机械设备和大型货车限行、禁行;各类施工现场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市所有户外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严格按照我市冬季城市道路机扫洒水的有关要求和市污染防治攻坚专家组的指令,持续进行路面机械清扫、清洁。

省驻地督导组、省强化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环境攻坚督查办将对以上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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