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本市·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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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喝多了! 6.5元打车费竟转成了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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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喝多了! 6.5元打车费竟转成了650元
市民连先生:“周新忠,能把钱还给我吗?”
 

□记者 王春霞

本报讯 微信支付在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有可能带来麻烦。这不,市民连先生有一天喝多了,6.5元打车费竟然转成了650元。他想要回来,但他给出租车司机的留言一直没有收到回复。1月4日,连先生拨打晚报热线诉说自己遇到的闹心事,不知道该怎么办。

根据市民连先生的叙述,1月1日下午近3点,他和一个朋友在新华路立交桥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乘坐。当时他和朋友都喝多了,出租车沿新华路向南到湛南路上后,他们下了车。当时,他用手机扫了司机的二维码支付了车费。连先生记得当时朋友还说他赶时髦,“你还会用微信支付呢!”当晚半夜醒来,他一看工行发来的短信提醒,才知道自己支出一笔650元的花费。他仔细一想,应该是用微信支付车费时,把6.5元错转成了650元,一时懊悔不已。

第二天,他向市客运管理处反映此事,询问该怎么办,但工作人员问他有无乘车发票或者出租车的车牌号,他表示当时没有要发票,也不记得车牌号。工作人员让他请警方帮助查一下街头监控,看能否查一下车牌号。他觉得这种事情警方不会管,所以一直也没有报案。

根据连先生的微信支付记录,记者看到,1月1日15点6分55秒,他曾通过二维码向收款方“周新忠”转账650元,显示有工商银行的转账单号。为了要回多转的钱,他随后曾通过留言向收款方“周新忠”发送了留言:“你好,昨天喝多了,下午坐你的车,微信应支付6.5元,我给你发成650元了,你把钱退给我。微信号91××××,加上我把钱转给我,谢谢了。”然而,截至目前一直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复。

针对连先生遇到的问题,1月5日,记者曾拨打市客运管理处的举报监督电话12328反映此事,但接话员的回答与连先生咨询客运管理部门得到的答复一致。

那么,出租车司机到底应不应该退还多收的车费呢?如果出租车司机不退还,连先生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说,如果确认车费是6.5元,出租车司机多收的643.5元车费,属于不当得利,应该退还给乘客。如果司机不退还,乘客可以到起诉至法院进行维权。此外,律师提醒连先生,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向警方报案,一是警方可以帮助调取监控查找出租车,二是如果连先生起诉维权的话,这也是一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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