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1月5日上午,大雪封路。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接到案件申请执行人崔某的电话,说被执行人连某回了家。陈登级立即带领执行法警迅速前往抓获了连某,替崔某讨回了对方所欠的2031元工资。
“案件没大小,欠款没多少,只要是案件,都得执行。”昨天上午,陈登级告诉记者,2016年,鲁山县张店乡农民崔某在连某经营的砖厂干活。同年12月,砖厂停工,连某称回到鲁山后即给崔某清算工资,但随后却对工资一事只字不提。久要无果,崔某到法院起诉。2017年9月,鲁山县法院判决连某限期支付崔某劳务报酬2031元。判决生效后连某仍不予理睬。2017年10月,崔某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连某联系,但对方避而不见。1月5日,得知连某在家出现,陈登级等人不顾雪大路滑,迅速前往将连某抓获。起初连某还推辞狡辩,后见执行法官要对其实施拘留这才答应还钱。
就这样,标的额只有2031元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