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近日,多位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居民楼楼梯间公共照明灯停电,生活不便。记者12月25日从平顶山供电公司获悉,此类电费账户已于近期纳入预付费管理,未及时预缴电费就会停电。
市民吴先生说,他家住市区曙光街49号院,近三四天来,他所住居民楼楼梯间的公共照明灯一直不亮,居民夜间上下楼非常不便,尤其对老人和孩子,很不安全。记者从该院后勤管理部门了解到,该院公共照明电费账户新近纳入了预付费管理,因未及时缴费导致了停电,目前他们正与平顶山供电公司协商缴费及恢复供电事宜。
本报热线办公室近段时间以来接到多起此类投诉,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平顶山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解释称,以前,市区居民楼院公共照明电费账户实行传统的先用电后付费模式,完成电量抄收后,由电表抄收人员电话通知催缴电费。该公司电费征缴管理系统近期进行了升级,市区所有居民楼院公共照明电费账户纳入预付费管理,及时预缴电费才能正常供电,需要预缴时,供电公司会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人员缴费。因未及时缴费停电的,相关人员缴费后,请及时与抄表员联系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