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20多年前缴纳的社会养老费用如今不见了。近日,家住鲁山县城的郭德清拨打本报热线诉说了他的焦心事儿。
今年53岁的郭德清祖籍湖南。上世纪80年代末到原鲁山县联营碳素厂工作。前些年因大腿意外骨折,引发股骨头坏死,至今行动不便。
“刚到碳素厂时只是个临时工,每天工资只有两元钱。”郭德清说,直到1994年,他才被单位转成了合同制工人。“转正”时,经单位同意,郭德清个人出资补缴了1988年2月到1993年12月的社会养老费用共计950元。2012年9月,在鲁山县社保局(现为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的2011年度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上,郭德清突然发现自己的参保时间为1994年8月。也就是说,他此前补缴的950元钱没有上账。郭德清先后多次找社保局讨说法,至今没解决问题。
记者在郭德清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看到,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金额一栏里写着855,个人缴纳金额为95。缴纳年月一栏里写有“88.2—93.12”字样。经手人为李国志(印鉴)。郭德清说,李国志是当时的社保局工作人员。“如果错一年、两年就算了,但错了6年多”。
“他得提供原始票据,就是缴费收据。”昨天上午,鲁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人赵某告诉记者。赵某还拿出郭德清个人档案(复印件)让记者看,说其本人简历一栏中的最后一项写的是1983年—1987的事,看不出郭德清1988年以后的事。不过,针对郭德清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的缴费内容,赵某表示,他们会开会研究,如果确定是漏报了,会为郭德清进行补录。
“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这样说,并以种种理由推诿。”针对赵某的说法,郭德清昨天上午告诉记者,那个档案是他刚进入碳素厂时填写的,再说保险费系个人缴纳,与档案无关。郭德清又提供了一份企业职工升级审批表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流动介绍信。从该表上可以看出,郭德清参加工作的时间为1983年11月。介绍信可证明其被委派到碳素厂工作。此外,河南方圆碳素集团(原鲁山县联营碳素厂)也出示证明,证明郭德清从1988年2月至1993年12月在该集团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