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12月20日上午,新城区西羊石村村民张忠来来到本报热线办公室反映,他在新城区湖光凤飞园小区干保安一个月,而小区门岗指纹机上仅仅显示他上班16天,导致物业公司只能按上班16天发工资。“辛苦上班一个月,一下少发了800多元工资。”张忠来十分郁闷。
张忠来说,今年8月1日,他经人介绍来到市邦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城区湖光凤飞园小区项目部当保安,月薪1800元。他在该项目部工作到9月24日因故辞职。后来,物业公司的张会计给他核算8月份工资时,根据指纹机显示,他8月份共上班16天,只能按16天发放工资。问题是,当月他上了30天的班。
“指纹机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坏了近一个月,所以显示的天数有问题。”张忠来说,他要求会计补发14天工资,张会计称须由项目部经理和保安队长签字,但现在项目部经理已辞职,保安队长是新来的,不了解情况。另外,与他一起搭班的同事孙华北也辞职了,没有人可以证明他在8月份上了30天班。他向物业公司反映多次,一直得不到解决。
12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湖光凤飞园小区门岗采访,值勤保安庞丙钦告诉记者:“人家确实在这儿干了一个月,其中一周孙华北因病请假,张忠来一个人坚持上了一周的班。当时我们4个人分成两组值班,白天班一组两人,夜班一组两人,两个班一轮12个小时。”
记者问指纹机是否正常,庞丙钦说:“不正常,坏过一次,有时录不上。”接着他按了指纹机,显示正常。
随后,记者来到市邦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张会计说,8月份的指纹机只显示张忠来上班16天,如果其他14天也给他算上考勤发工资的话,那么这部分钱她就得自己补上。
当记者问及指纹机是否损坏过,张会计了解后告诉记者,9月和10月之间损坏过一次,几天后已修复正常,8月份没有损坏过。如果要给张忠来补发工资,须由主管经理和保安队长签字。记者又找到该公司保安队长及项目部负责人,两人均表示,他们是今年9月份以后来物业公司上班的,以前的事情不清楚,也管不了。
12月2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邦辉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张小辉,他在电话中说,张忠来说因指纹机损坏导致他打卡天数与实际不符一事是不可能的,指纹机不是针对他一个人,公司规定,员工上班不仅要按指纹机,还要在项目部经理处签到,项目经理有记录。总之,必须有上班的依据,才可以补发工资。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建议当事人拨打2988110举报投诉,市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举报投诉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