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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中国研修生被泼汽油致残 律师团索赔900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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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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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中国研修生被泼汽油致残 律师团索赔9000万日元
被告此前被日本地方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 起诉罪名存在争议
在东京地方法院司法记者俱乐部召开的发布会上,原告律师团展示柳先生的被烧伤情况
 

近日,东京地方法院受理了中国研修生柳先生遭日本同事泼汽油烧伤致残一案,原告提出9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25万元)赔偿。法院受理此案结束后,原告律师团在位于东京霞关的司法记者俱乐部召开发布会,通报详细案情。

柳先生的律师川上资人称,此次追究被告致残柳先生的责任。今年7月3日,柳先生接受了被告送来的400万日元(约合23.3万人民币)和解金,但当时没有想到后遗症如此严重。原告律师团的中国律师张玉人表示,柳先生是因为日语不好,在没有完全弄明白和解金的情况下签了字。

案情回顾 遭被告辱骂发生争执 柳先生被泼汽油

据原告律师团描述,2014年4月,柳某作为技能实习生赴日,最初在千叶县一家农场打工。由于工资低,并且被别人嘲笑“日语太差”,他认为受到了歧视,2016年7月,柳某从工厂辞职,在茨城县的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

起诉书称,2017年5月11日早8点左右,柳先生在除草现场遭到被告的辱骂,起因是他在前日工作结束时没有把工具按约定还给被告。实际上,柳先生委托另一位日本同事把工具带给被告,而这位同事极力否认此事。为此,柳先生和被告发生争执。上午10点左右休息时,被告突然发怒,对坐在地上的柳先生拳打脚踢,并两次用安全帽打他的头部。

随后,被告抓起装有20升除草机用燃料的容器,一边骂着“傻瓜”,一边往柳先生身上浇。他又从车里拿来汽油罐往柳先生身上泼汽油,左手拿打火机点燃汽油,致使柳先生身上着火,从而导致大面积烧伤。目前柳先生脖子不能自由转动,胳膊抬不起来,不能正常工作。

案件争议

被告仅以“暴行罪”被起诉

被指歧视外国研修生

7月6日,被告以“暴行罪”被起诉,茨城县水户地方法院判处其一年零六个月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日本,暴行罪的量刑标准为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原告律师团称,按照日本法律,一般情况下,“伤害罪”判15年以下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款。为什么原告被致残且留有严重后遗症,对被告量刑却如此之轻?此判决非常奇怪。此外,被告说打火机是自动点火,检方则称无法判定打火机着火的事实。柳先生说不能接受这个判决,被告虽然付了和解金,但是完全没有向他谢罪,令自己的精神受到重创。

对于日本这一判决,很多日本网友也表示匪夷所思。有网友称,如果被害者是日本人,会以伤害罪和杀人未遂来起诉,所以这是对外国研修生的歧视吗?

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该案原告律师团的张玉人律师进行一一解读。

案件焦点

焦点1

柳先生为何会签署

400万日元和解书?

张玉人律师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法院刚刚受理此案,争议点之一就在于柳先生签署的400万日元和解书。张玉人律师向记者讲述,这一事件是今年5月11日发生的。事发后柳先生被送到医院抢救并在医院住了两个月。6月中旬,公司的部长(管理层干部)到医院与柳先生商量,提出给他400万日元补偿。当时柳先生没有多考虑,说“先给我100万日元”。

张玉人律师解释说,柳先生之所以提出要让对方先给100万日元的背景是,受伤的柳先生家里比较困难,父母身体不太好。他在日本打工挣的钱除了自己的生活费之外,几乎都汇到家里去了。现在他受伤了,挣不了钱了,所以要求公司先给一部分钱给家里汇去。而对方却误以为其要和解,所以马上就草拟了和解协议。

张玉人律师表示,他询问过柳先生为何当初签下了400万日元的和解书。柳先生告诉他,自己当时并不清楚这400万日元到底是什么钱。那天是7月3日,也就是柳先生出院的前两天,公司部长带着律师、出纳和翻译来到柳先生所在医院。

据柳先生描述,当时日本的律师并没有说话,只有翻译说了几句。翻译也只是说了这个和解书有中文,你也看得懂,需要看一下。

柳先生说,当时他看了一下中文和解书,都是一些法律用语,他看不懂,对方也没有给出解释。当时,日本律师就说了一句“你签了这个字,这400万日元就给你”。柳先生签完字后,出纳立即就将400万日元拿给了他。

柳先生表示,要是当初签字的时候知道这400万日元是全部的和解金的话,他是不会签字,也不会接受的。

张玉人律师表示,柳先生签下了400万日元和解协议后,相当于公司就不管他了。柳先生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公司承担的。7月3日签完字之后,医院又拿了好多单子要柳先生签。柳先生不懂,签完之后,医院7月5日就让他出院了。“所以400万日元的含义就是公司将之前的医药费给结了。而签了协议以后,公司不再给他承担了。换句话说,这400万不是补偿给他个人的。”张律师说道。

焦点2

被告为何只以“暴行罪”

被起诉?

张玉人律师表示,当时的情况是,柳先生被烧的时候,把日本人也抱在地上滚,日本人也被烧了。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把火扑灭了。但是柳先生伤情比较严重。案件审理时,被告说当时自己左手拿着打火机,是无意当中碰到打火机把火点着了,并不是有意的。因此,检察官表示,柳先生被烧了是事实,但是无法客观证明日本人是有意点火把柳先生烧了,属于无意当中的过失,而不是有意。这是法律上的界限。

此外,还有一个情节是,检察官要求柳先生本人作为被害者出庭叙述受伤过程,结果柳先生拒绝了。所以案件一审结束了。如果柳先生当时以受害者的身份出庭,就会戳穿加害者的谎言,但是他没有出庭。因此,刑事上的审理已经结束了。

焦点3

为何索赔9000万日元?

张玉人律师表示,柳先生才三十出头,本来还有30年可以工作赚钱,但是目前做不了了,这是一大损失。

张玉人律师表示,虽然柳先生很明显会有后遗症,但是在日本需要根据医生的诊断进行后遗症鉴定,需要医生作出“症状固定”的诊断(“症状固定”是再治疗也治疗不了的症状),再依据症状固定做级别的鉴定。在日本,鉴定分为14级。

张玉人称,日本有专门评“后遗症鉴定”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医生出具的“症状固定”诊断来评出后遗症级别。法律机构则根据级数的不同来认定赔偿金额。目前,原告律师团根据经验计算的是9000万日元。

焦点4

柳先生被收监是否

影响案情?

原告律师团此前表示,因为私自逃离就职单位到别处寻找新的工作,柳先生的行为触犯了日本法律,被东京入国管理局(以下简称入管局)以“不法滞在者”的理由收监。张玉人律师表示,鉴于柳先生伤势严重需要治疗,又无人照顾等原因,律师团已给柳先生申请假释,预计很快就能从入管局的收容所出来。

张玉人律师称,现在柳先生的治疗还没有完成,可以通过二次手术改善病情,目前还不能做“症状固定”的诊断。只有等治疗全部结束后,日本医生才会做这种诊断。加上柳先生本人目前在入管局被收容,如果现在不马上提出损害赔偿的话,在一定时间内将面临被强制送回中国的可能。所以在治疗没有完成之前,律师团提起了诉讼。

遇到纠纷问题 第一时间联系大使馆

张玉人律师建议,在外中国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直接与大使馆领事部联系。他告诉记者,大使馆领事部是维护中国人权益的驻外机构。还有,及时跟律师联系,自己不会语言不要紧,律师都懂。找到大使馆就找到中国律师了。被警方抓了以后,可以通过警察找大使馆,如果不属于警察的管辖范围,可以拨打12308领事保护电话,很多华人律师都与大使馆有联系,都能够通过大使馆找到。这个案子也是大使馆领事部转过来的。 (黎史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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