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静
本报讯 12月13日,市民赵女士致电晚报热线,称她和同事在一家饭店就餐后出现腹泻的情况,由于她正在哺乳期,1岁多的儿子吃了她的乳汁后也拉肚子了。
赵女士说,12月4日晚,她和同事在市区矿工路中段的物资宾馆吃饭,第二天一起吃饭的四个同事都拉肚子了。“我正在哺乳期,儿子吃了我的乳汁后也拉肚子,本来想着算了,但是孩子拉肚子的情况比较严重,持续了好几天。我到饭店去讨说法,结果饭店推卸责任。”
赵女士说,12月9日她到饭店反映就餐后拉肚子一事,但是一位姓肖的负责人说拉肚子并不能说明是饭店的菜品导致的。“她说还要了解一下当天其他桌客人的情况再回复我,但我一直没有收到回复”。
赵女士认为,饭店在推卸责任。“其他桌客人和我们点的菜能一样吗?再说也不知道是哪个菜导致拉肚子的。”
12月13日下午,记者致电这家饭店的肖姓负责人。“当天晚上就餐的有十来桌。我把当天的菜品都调出来了,赵女士他们点的菜别的桌点的也有,但是除了她,没有人来找我们反映过就餐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顾客也提供不了我们饭菜有问题的证据。”这位负责人说,赵女士他们不只吃了饭店的食物,自己带的还有红酒。
在饭店就餐后出现问题如何维权?对此,记者采访了市食药监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他说,首先消费者应有就医证明。“一个人腹泻这是孤证,像赵女士所说的好几个同事出现腹泻的情况,他们可以拨打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将会有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