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丽萍
本报讯 12月13日下午,鲁山县首批餐饮单位“红黑榜”向社会公布,其中30家登上“红榜”,两家进入“黑榜”。
据悉,入“红榜”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是能够亮证公示、设备设施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环境良好、诚信服务等信得过单位。对于不积极整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或被群众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等情况的,直接列入“黑榜”。此次,鲁山县新汽车站院内车站快餐部和新汽车站北门的武汉热干面两家餐饮单位进入“黑榜”。
“‘红黑榜’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管理,如上‘黑榜’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达标可以从‘黑榜’除名,而上‘红榜’的餐饮单位如有违法行为,也会进入‘黑榜’行列。”昨日下午,据鲁山县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通过鲁山电视台、鲁山食药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了“红黑榜”名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