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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气源未到位区域 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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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建部:
“煤改气”气源未到位区域 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本报讯 据住建部网站昨天消息,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城镇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加快解决当前供暖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

通知对尚未落实气源或“煤改气”气源未到位的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各供热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快问题整改,确保供暖到位、室温达标。

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察和抽查力度,防止供暖工作出现供暖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进行公开通报。

通知要求,各省级城镇供热管理部门汇总本地今冬以来城镇供热采暖情况和“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于2018年1月5日前书面报送住建部城市建设司。(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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