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湛河区民政局获悉,该区适时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据湛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区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为450元/月,比上年增长20元,增幅达4.65%,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3210元/年,比上年增长250元,增幅达8.45%,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42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为53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为4000元/年,较上年增长1000元。
据悉,湛河区此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惠及辖区6945户困难家庭、9261名困难群众。